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2、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建立本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配備與本單位相適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4、保證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資金投入,為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具和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生活環境。為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險。
5、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對違反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或糾正。
6、落實本單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確定消防責任人,按照規定配備消防器材、設施。
7、落實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組織崗前和班前安全生產教育。
8、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落實本單位制定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程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9、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對本單位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
10、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等,并組織演練。
11、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修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如實報告,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理。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