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全公司安全監督管理、調度指揮工作。
2、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策劃、建立和實施工作,牽頭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有權依法對存在重大隱患的現場責令限期整改、停產整頓;
3、積極履行異體監督職能,對井下安檢工統一監管,對全公司安全工作進行動態監督檢查與考核,對重點工程現場跟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負責對重大“三違”和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并按規定處理和匯報;
5、負責隱患排查信息的收集、篩選、統計上報工作,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督查;
6、負責管理人員的安全績效考核。
7、負責傳真件收發傳達,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