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條例、法規,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集團公司總經理負責。
2、在安全工作中切實做到“五個同時”,即在研究、布署、檢查、總結、表彰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研究、布署、檢查、總結、表彰安全工作。
3、負責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月安全工作任務。
4、定期召開安委會或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措施并落到實處。抓好重點運輸、節日運輸,開展好各項安全活動。
6、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應親臨現場,查清事故原因,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