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財務部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會計法》開展工作,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完整。
3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圍繞安全生產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本部門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組織和實施項目的資金管理、成本管理,有權制止各種違反財經法紀的一切行為。
5 、按規定向上級編報財務報告,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
6 、保證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7 、參加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及工程項目的審定工作,負責提出資金費用的落實方案或建議,確保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
8、定期進行項目經濟活動分析,及時提供財務信息,為公司領導和上級經營決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