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公司要求佩戴安全臂章。
2、各職能班組每天必須有一名員工佩戴安全臂章進行本工序安全值日
3、安全值日負責監督、發現當班本工序安全隱患,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或交班長處理。
4、值日交班人員在下個工作日班前會上,要公布上個工作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并將臂章親自佩戴給接班人員,意在“安全接力”傳遞。
5、當日值班人員在班前會上負責宣講工序安全注意事項或安全警示。
6、各職能班組長負責每日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
7、未按照要求佩戴,每次扣罰200元。
8、本規定即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