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勞動工資安全工作負全責。
二、將職工個人的勞動報酬與崗位安全責任制相聯掛,激勵廣大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三、認真執行礦有關安全質量獎懲規定,保證安全獎勵所需資金的到位和各項安全罰款的兌現。
四、負責招收符合工種崗位要求的人員。
五、負責勞動合同中安全責任制、自主保安、安全培訓等相關內容的制定。
六、負責貫徹《勞動法》,嚴格控制加班加點。負責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和勞動定額配備勞動力,確保安全生產需要。
七、負責勞務工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外包工審批制度,嚴格對外包工的各種資質審查,嚴禁使用無資質的外包工。
八、參加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搞好工傷鑒定工作。
九、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十、負責考察考核公司各單位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情況及在安全工作上的業績,并以此作為干部提拔獎懲、任免的依據。
十一、對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領導干部值班入井制度等情況進行考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