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起保證監督作用。
2、做為安委會主要成員,抓好紀委等部門在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發揮各級紀監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組織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4、配合行政領導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紀檢黨員時,應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5、負責組織發揮各級紀監組織在本單位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組織紀委監察部門參加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6、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在當年具體工作中逐條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