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單位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3、組織制訂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每周組織一次本單位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先進班組和個人。
7、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8、負責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審批三級動火作業許可證,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9、建立本單位安全管理網,配備安全工程師、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各級安全人員的作用。
10、建立健全本單位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h有人管生產,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