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產副廠長、廠長助理在生產廠長的領導下,按職責分工負責工作范圍內的環保工作。
2 負責做好排污申報工作,并協調好與環保等相關部門的關系。
3 負責對污水水質狀況化驗、監控。按要求定期檢測三廢排放,進行三廢污染評估分析等。
4 對公司的各部門排污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5 負責審定清潔生產工作計劃,將清潔生產納入公司日常管理,鞏固清潔 生產成效,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
6 負責公司“三廢”數據整理及數據跟蹤工作。定期檢測,發現問題與相關部門聯系并解決,不能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做出相應措施。
7 負責有關環境擾民問題的調查、調解工作。
8 對公司下達的環保指標協助廠長抓具體落實工作。
9 協助廠長抽查環保設備運行情況,對違反環保制度者進行處罰。
10 協助廠長起草環保管理制度,對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修訂。
11負責各類環境統計報表,資料的填寫,匯總、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