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有目標、有計劃、有責任、有措施、有目的、有分析和總結。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述職范圍
全礦正科級以上領導實行安全述職制度。
(二)安全述職要求
1、安全述職報告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1)總結、分析上月本崗位范圍內的安全工作情況,找出經驗和不足,制定解決的方法。
(2)制定下月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計劃、目的以及需要礦解決的問題。
2、礦長每月一次向集團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書面匯報;生產礦長、安監處長每月一次向安監局長書面匯報;副礦級領導每月一次向礦長書面匯報。
3、各科室科長、區隊長、專業副總每月一次向生產礦長、安監處長書面匯報。
4、地面單位正科級以上領導每月一次向礦分管領導書面匯報。
5、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我礦建立領導干部安全管理工作業績檔案,各級領導的安全述職報告將作為業績之一,納入領導干部的業績考核之中。
6、副礦級領導的安全述職報告由辦公室秘書組保存;其他領導的安全述職報告由安監處保存,保存期一年。
考核:
1、全礦正科級以上領導每月一次按照安全述職制度要求向有關領導書面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計劃、目的以及需要礦解決的問題,否則罰款10-50元并納入領導干部的業績考核。
2、以上考核由安監處負責建立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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