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公司各類安全工作會議的籌備、召開程序。
3 職責
3.1綜合部負責公司級會議組織。
3.2 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各裝置安全會議和現場安全會議進行監督。
3.3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安全會議的組織與管理。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會議分類
4.1.1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政府部門及安監部門在我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4.1.2 部門級安全會議:部門或部門指派下屬班組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4.1.3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調度會議,現場事故分析會等。
4.2 會議內容
4.2.1 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4.2.2 部門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3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4.3 會議要求
4.3.1 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4.3.2 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4.3.3 會議內容要有記錄,會議上決定的事項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3.4 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在會議室舉行會議應有簽到表,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4.3.5會議期間,參加會議的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打手機或接聽手機,手機要關機或打在震動上,不得打瞌睡,認真做好記錄。
4.3.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3.7會議組織單位應邀請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列席參加安全工作會議。
4.3.8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門和班組的安全工作例會可以和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4.3.9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生產總經理主持,調度安全會議由生產總經理主持,部門級安全會議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其他現場安全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3.10會議本著勤儉高效的原則,一般不延長會議時間。
5相關/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