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公司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專門安排用于完善和改進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二條為加強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規范和確保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投入,保障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嚴格依法安全生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及安監總局、省有關文件,依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各項安全費用的計劃與使用管理。
二、安全費用使用范圍
第四條公司安全費用專項用于以下范圍
(一)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
(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
(三)勞動保護用品、崗位保健、防暑降溫費用;
(四)職業危害治理、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支出;
(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和應急演練支出;防汛排澇、防寒防凍專項支出;
(六)對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支出;
(七)消防設施、器材和裝備;
(八)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特種作業人員體檢;
(九)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
(十)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
(十一)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
(十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
(十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
(十四)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五)安全生產獎勵;
(十六)工傷保險費用;
三、安全費用列支標準
第五條公司年度安全費用由以下部分構成
(1)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支出;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職工健康體檢;勞動保(防)護用品費用、崗位保健、防暑降溫費用,消防器材,工傷保險費用;
(2)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
(3)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和應急演練支出;防汛排澇、防寒防凍專項支出;
(4)對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支出;消防設施和裝備;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
(5)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特種作業人員體檢。
(6)按人均20元計提獎金在公司成本中列支,用于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安全生產獎勵。
四、管理職責
第六條總經理的職責: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檢查、監督安全投入的落實情況。
第七條生安全環保部職責:負責安全費用??顚S玫墓芾砜己斯ぷ鳌X撠煱踩逃⑴嘤栙M用的投入和管理。負責防暑降溫用品和藥品費用的投入和管理、消防設施和裝備、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特種設備的檢測、安全設施及裝備檢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報刊雜志、專業資料、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安全生產獎勵、勞動保護用品費用的投入和管理等費用的投入和管理。
第八條辦公室職責:負責工傷保險費用的投入和管理、各類體檢、宣傳報道安全文化建設方面費用的投入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維權監督檢查。
第九條生產設備部職責:負責新增、改造、維護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器材(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防暑降溫、防汛排澇、防寒防凍設備設施;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評估和整改、監控;設備事故處理應急設備等費用的投入和管理。負責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操作技術編制、培訓教育等費用的管理
五、工作程序
第十條生安全環保部按月申報小勞保計劃,按年申報大勞保計劃,批準后進行領用發放。
第十一條生安全環保部按使用情況申報消防器材計劃,經批準后領用發放。在當月獎金中提取的人均20元根據安全檢查和評價的結果,對職工個人進行獎勵。
第十二條防暑降溫、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及復審、各類體檢、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根據計劃或文件由相關部門進行安排。
第十三條應急救援設備的檢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修訂、發布、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識、報刊雜志、專業資料、工傷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根據實際需要打專題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由生安全環保部根據各單位上報情況或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列支。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性能檢驗費用需經安全部門管理人員簽名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十六條新、改、擴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費用從工程費用中列支。
第十七條根據各類檢查、隱患排查、日常點巡檢中發現的各類需要完善、改造和維護的安全設施或設備,由相關責任單位上報計劃,設備處要優先安排此類問題所需的費用,列入維修費用、備件或材料費用。
第十八條各類安全費用的主管部門都要建立相應的統計臺帳,每月進行統計、分析、評價,每季度將臺帳報生安全環保部,對公司匯總的安全費用進行統計、分析、評價。
六、附則
第十九條各部門都要嚴格規范安全費用管理,對不按照本規定使用、上報安全費用的責任單位,公司將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第二十條本規定有生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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