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為加強會計內部控制監督,提高會計核算管理水平,維護公司資金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財務部門必須設置會計稽核崗位,并配備專職或兼職會計稽核人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此項工作。
(3)稽核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會計法》,嚴格財經紀律,按財務制度進行稽核;稽核人員的業務水平必須符合會計工作的要求,熟練掌握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度,同時要求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實事求是,終于職守。
2.稽核人員的職責
(1)依據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有關財務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核算基本規則,以及崗位責任制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核算等業務進行內部事后稽核監督檢查。
(2)負責監督會計人員對有關規章制度、法規和崗位責任制及各項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督促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3)負責對前一天所發生的各項會計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稽核督察。
(4)負責對會計賬簿、報表以及計算機中儲備的各種會計資料和數據及文件的專項稽核工作。
(5)核查各種重要印鑒、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情況。
(6)根據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結合有關規章制度,對會計核算中經常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書面報告,促進會計核算水平的提高和制度的健全。
(7)對稽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疑問,要及時查明原因并向財務部門負責任呢匯報;如遇有重大違規違紀和違法犯罪行為,應立即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8)對稽核人員應按日填寫“事后稽核工作日記”,對稽核工作中提出的建議及處理結果作詳細記錄
3.稽核工作重點
(1)會計憑證稽核重點:各類憑證其經濟內部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或公司有關規定,是否真實合法,憑證內容各項要素是否完整,印鑒及有關簽章是否齊全,數字(包括大小寫、金額、日期)是否準確有效,編制的會計憑證是否有合法的原始憑證作附件或有填制依據,更正已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是否符合規定,記賬憑證是否按規定裝訂成冊,封面內容填寫及有關人員簽章是否齊全。
(2)匯款憑證填制稽核重點:檢查匯款憑證填制和供貨方合同是否金額相符,是否有財務部門負責人的簽章。
(3)科目日結單和科目余額表稽核重點:科目日結單中科目與憑證數是否相符,科目余額中借貸方發生額、科目余額是否準確。
(4)記賬憑證稽核重點:記賬憑證使用是否正確,會計科目分錄是否正確;檢查是否有漏記積壓回單。
(5)各類賬簿的記載是否符合記賬規則的要求;有關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數字與內容是否與賬簿一致;會計報表之間有關數據及內容構稽關系是否一致,上下期報表是否銜接,數字是否真實準確。
4.基本方式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采用抽查和不定期檢查的方法;對原始憑證在受理時應及時檢查;對記賬憑證采用經常性檢查;對會計賬簿和報表采用定期檢查;對銀行對賬單和銀行賬進行定期檢查;對材料物資的稽核采用抽查、實地盤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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