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為保障員工的切身利益,使員工能夠舒心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勞動保險
1) 社會保險
公司為正式聘用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辦理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為參保員工建立社會保險繳費臺帳,準確掌握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社保編號、保險費扣繳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
(1) 新增員工參加社保或因崗位調整,涉及繳費工資標準調整的,均于轉正或調整的次月進行申辦或變更。
(2) 員工離職批準后的第二個月起,社會保險繳費中止,保險關系轉移事宜由社會保險機構承辦。
2) 其他保險
(1) 公司為生產部和項目部員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2) 公司根據發展情況為員工辦理其他商業保險。
3. 車輛配備
(1) 因工作需要需購車的主管級及主管級以上員工以及因工作需要經董事會領導批準的工齡在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與公司形象需要相結合、業務需要與配車資格相一致的原則配置車輛。
(2) 員工因故離開公司時,須一次性還清未還車款方能離職,否則公司按協議追究當事人及擔保人責任。
4. 其他福利制度
(1) 公司員工可享受勞動保障、節假日慰問等福利。
(2) 每年發給防暑降溫費、防寒費,各按每人2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3) 節日發放過節費,標準如下:
① 元旦、“五一”、國慶、周年慶,按每人3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② 春節按每人5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③ 端午、中秋,按每人2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④ “三八”婦女節(指女員工)、“九九”重陽節(指50歲以上人員)按100元發放,試用人員減半。
(4) 員工生日按每人100元發放,贈賀卡一張,以示祝賀。
(5) 員工結婚公司給予600元的賀金,以示祝賀。
(6) 公司為在現場工作的員工解決食宿問題。
(7) 每年定期安排員工體檢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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