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調動本區隊各級人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積極性,防止事故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實現全員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 區隊長對本區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負全責;區隊各級管理人員對本區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負責;班組長是本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第一責任人;職工個人是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分區隊和班組隊兩種形式,區隊每天排查一次,班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記錄,并對排查記錄結果進行落實、整改、處理。
第五條 建立全生產隱患排查臺賬,按照“五落實”的原則進行跟蹤監管,落實責任,直至隱患排除。
第六條? 對排查事故隱患不力的責任領導、班組長、員工進行一定的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登記制度
第一條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登記、篩選和上報工作,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基礎管理工作,落實隱患的閉環管理,根據公司要求的登記上報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本區隊隱患報告登記臺賬;隱患報告登記臺賬要求寫清楚隱患地點、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意見、相關人員姓名等。
第三條? 根據報告內容,區隊值班人員將一般可控隱患制定針對措施立即實施,對于重大隱患立即上報安監處,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匯報調度室。
第四條? 每月對登記的各類隱患進行認真篩選和安全隱患登記劃分,類別確認,以備上級領導部門隨時檢查。
第五條 不得對匯報人特別是越級匯報人員打擊報復,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六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三)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區隊長對本區隊安全隱患的治理負直接責任。
第三條? 隱患排查、整改由本區隊自查自糾為主,全員參與,搞好本職范圍內的隱患排查,落實整改工作。
第四條? 根據《淄礦集團公司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中的相關要求,按照煤礦安全隱患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三級:
A級: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需要集團公司及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
B級:危害比較嚴重或者有一定工作量,須由本單位限期解決的;
C級:對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由區隊(車間)或業務部門立即解決的。
第五條? 按照安全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他。
第六條? 隱患治理,一般隱患由崗位工、班組長或跟班干部可制定執行整改的,經匯報批準后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經逐級匯報后歸口管理,由上級部門審批或制定措施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匯報上級部門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產作業。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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