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與危險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創造良好的作業條件,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工作。
3、定義
3.1 安全檢查:指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而開展的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旨在為去發現和尋找存在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進行記錄。
3.2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要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編寫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5、職責
5.1 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全廠的安全檢查策劃,編制安全檢查表,明確安全檢查目的、規范檢查的頻率,實施時間、實施方式、檢查參與人員,檢查內容等;督促責任人進行安全隱患整改,組織驗收,負責季度安全隱患統計分析。
5.2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對責任區域內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5.3 企業第一安全責任人要保障安全隱患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檢查的實施方式
6.1 綜合性安全檢查
6.1.1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一次,檢查人員由安全主任組織,本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主任人等參與,以根據《綜合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該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查現場: 主要針對現場作業環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設備設施及安全用電、危險化學品的使用與管理、勞動保護、警示標識等。
(二)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操作規程的遵守情況、安全教育與培訓上崗情況等。
(三)查重點:著重于消防安全重點現場、生產重點崗位、危險設備設施、機械安全防范設施、危險物品的使用與儲存等。
(四)查隱患:查工作現場中物和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
(五)查改善:查曾經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類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與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綜合性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時要進行記錄,對現場安全隱患要求責任人立即尋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時安全主任要開出《安全隱患整改單》,限期整改。綜合性安全檢查結果最終將形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
6.1.3綜合安全檢查完成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執行。
6.2 定期檢查
6.2.1安全主任每周對全廠檢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隱患檢查表》形式進行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責令有關責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時要開出《安全隱患整改單》。安全檢查以現場隱患檢查為主,檢查內容因地制宜。
(一)現場消防安全方面:通道與出口是否暢通,消防設備設施是否有效和適用,生產現場與倉庫的防火與警示標識是否滿足需要。
(二)設備設施及安全用電情況: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情況,設備的防護措施與警示標識是否到位,設備是否有接地保護及漏電開關是否有效。
(四)危險化學品儲存與使用情況:危化學是否按要求限量儲存,現場對危化品采取的
安全控制情況,相關安全告知與標識,接觸危化品的人員是否配備和正確使用勞
保用品。
(五)其它方面:廠區的環境,宿舍區域的安全現狀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據每天檢查情況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進行口頭或書面報告安全
檢查情況.
6.3 專項安全檢查
6.3.1消防設備設施安全檢查
(一)消防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由安全主任負責執執行,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每月進行
一次,檢查范圍要覆蓋全廠,每次檢查時要在檢點表上記錄。
(二)安全主任在檢查消防設備設施時發現損壞時要及時報修,器材過有效期時要及時送去充裝或更換。
6.3.2用電安全檢查
(一)安全用電檢查主要由專業電工技術人員負責,根據《用電安全檢查表》
每月檢查一次,主要檢查的范圍是供配電系統的安全情況,全廠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
關要求,設備的安全用電及漏電保護、電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二)電工技術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做出整改措施,預算整改費用,向總經理提交整改意見,最后實施整改工作。
6.4 車間與班組級安全巡查
(一)各生產車間主管在組織開展生產的過程中要進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
作業前檢查車間的作業條件、設備系統等是否安全;在作業中檢查作業人員是否遵守操
作規程、設備設施是否安全運行;在作業后檢查車間是否存在火險等安全隱患。
(二)各班組長在每個班次要對管轄區域進行隨機巡查,及時發現該班組存在的安全隱患,或不安全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與報告上一級管理人員。
(三)各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現不安全狀態時要立即報告當班管理人員,在下班前要對作業崗位進行整理,防止意外發生。
7、隱患排查治理、驗收、統計分析、檢查存檔
7.1 綜合性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以及車間與班組級安全巡查中發
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先由責任人立即尋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時要報告安全主任;
整改難度較大的安全隱患,安全主任要對責任部門發出《安全隱患整改單》,并協助整
改。
7.2 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
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
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
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7.3 整改責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動,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及時通知安全主任對
整改結果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時要求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繼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7.4 當發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一時又無法得到改善時,安全主任要及時報告企業安全
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要切實保障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并應當及
時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同時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7.5 當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安全隱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負責制訂整改計
劃,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并落實整改經費,明確整改責任人并組織驗收,同時
要根據相關要求及時向安監部門反饋整改指令的執行情況。
7.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信息編制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
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并分析隱患產生的原因,找出隱患形成的規律和因素,以制
定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該表要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簽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行政部。
7.7 各項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治理記錄、隱患統計分析表等全部資料由安全主任負責收
集,并建立管理檔案,以備查驗。
8、下一季度15日前需將上一季度《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通過龍崗區安全生產監
督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上報(具體操作:輸入中文網址“龍崗區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http://183.62.232.229:8081/)然后登陸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申報,用戶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名稱,密碼:12345678。
9、相關表格
《綜合安全檢查表》
《現場安全隱患排查表》
《安全隱患整改單》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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