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管理和安全運行,保證燒結廠科研生產的需要和正常運行,對因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管理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電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努力做好水、電、氣、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檢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發生。
(四)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水、電、氣、暖圖樣和電力裝置等有關資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電、氣、暖系統的質量關,參加工程驗收。
(五)經常深入生產科研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空壓機、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氣系統和電力設備的事故隱患及時編制整改計劃,并組織整改和驗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及時做好相關設備設施及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工作,并做好記錄。
(七)編制相關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做好現場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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