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勞動紀律和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章、違規,不冒險蠻干,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有權拒絕不符合或違反安全規定指揮及安排。
(四)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五)搞好整潔文明生產,發現生產區域事故隱患,及時向上反映,并積極參加整改。愛護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六)在執行交接班制度時,同時交接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事宜。
(七)多人作業要服從統一安排,聽從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他人著想。
(八)對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因違章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九)積極參加競賽、檢查、評比、講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種安全活動。服從班組長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十)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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