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業為明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應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獲取的渠道,保證生產運行的各個環節均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與更新的控制。
二、職責:
1、 安全管理員有責任通過各種渠道獲取與本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并負責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確認其適用性,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清單。
2、 安全管理員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遵照執行。
三、工作程序:
1、與本企業活動相關的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包括:國家、行業、地方質量和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及其他規范性要求。
?? 2、獲取方法:
1)安全管理員應經常與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部門保持聯系,主動獲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也可通過出版機構、書店、報刊、雜志、互聯網進行補充,以確保本企業在生產活動中能獲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2)安全管理員負責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社會和勞動保障、衛生等部門獲取有關國家、行業、地方職業健康安全標準、規范和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安全管理員負責通過技術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獲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其它要求。
4)其它相關人員負責通過相應國家職能部門獲取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 3、確認、分發和更新
1)安全管理員根據以下條件確認獲得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適用性:是否與本企業的安全、環境和職業健康有關;是否為最新的版本。
2)安全管理員負責保存與本企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更新時,應及時修正清單,將新的內容補發到全體員工手上,并對舊的文件做相應的處理。
??? 4、執行:安全管理員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遵照執行。
四、記錄:
按表“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進行填寫、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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