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職能
第一條 統籌管理公司行政、后勤事務與對外公共關系工作。
第二條 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匯總。
第三條 負責公司行政方面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
第四條 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和制度建設的推進。
第五條 負責接待公司重要來訪客人,處理行政方面的重要函件。
第六條 定期組織做好辦公職能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協調公司系統間的合
作關系,并調解工作中發生的問題。
第七條 負責公司檔案的管理及發文的控制管理。
第八條 負責公司項目申報的指導和實施。
第九條 與外界政府職能機構聯絡并保持良好合作關系。
第十條 負責公司對外的形象宣傳與公關。
第十一條 組織指導公司有關法律事務及公關危機的處理。
第十二條 負責公司營業執照等重要證照的申辦年審。
第十三條 負責公司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申辦。
第十四條 ISO9000、HACCP、ISO14000EMS 與6S 的建立、實施和監督體系運行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