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產業開發服務中心(銀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和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產業開發服務中心(銀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10)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XX股份有限公司發電企業主要生產管理崗位安全生產職責》[2006]95號
3 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與要求
3.1 產業開發服務中心(銀源公司)總經理對本部門職工及所管轄設備的安全負全面責任,是安全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把關人,副總經理協助經理對自身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3.2 正、副總經理以身作則,帶頭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生產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定,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一絲不茍,決不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3 加強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使每個崗位的職工都熟悉本崗位有關的規章制度,防止違章違紀事件發生。
3.4 建立健全安全網,強化現場工作實行跟蹤管理,本部門一切工作著眼于現場,著眼于部門、班組,做到超前預防,控制現場,杜絕事故。
3.5 切實抓好相關部門“兩票三制”,加大考核力度,杜絕無票作業,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3.6 堅決支持案件監察人員的工作,使他們有職有權,為搞好安全生產創造條件,對安全生產中有貢獻的個人和班組給予表彰和獎勵。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和安全監察部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4.3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和安全監察部每半年組織全面檢查
一次。
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產業開發服務中心、安全監察全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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