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XX發電有限公司環保部脫硫班班長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XX發電有限公司環保部脫硫班班長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10)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XX股份有限公司發電企業主要生產管理崗位安全生產職責》[2006]95號
3 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與要求
3.1 班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3.2 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按設備系統進行安全技術分析預測,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異常,并進行安全控制。
3.3 帶領本班組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程制度,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3.4 主持召開好班前、班后會和每周一次或每個輪值一次的班組安全日活動,并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3.5 負責對班組人員進行工作前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記錄。
3.6 做好崗位安全技術培訓、新入廠工人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員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積極組織班組人員參加急救培訓,做到人人能進行現場急救。
3.7 嚴格執行“兩票三制”,認真審查工作票、操作票,把好作業、操作的安全第一關。
3.8 開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檢查活動、“安全生產周”等活動,落實上級和廠、環保部下達的反事故措施。
3.9 經常檢查本班組工作場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環境、安全設施、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做到及時登記上報,本班組能處理的應及時處理。對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監督檢查。
3.10 對本班組發生的異常、障礙、未遂、差錯及事故,要及時登記上報,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組織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總結教訓,落實改進措施。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和環保部主任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環保部、安全監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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