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駐設備部安全監察專責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駐設備部安全監察專責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10)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XX股份有限公司發電企業主要生產管理崗位安全生產職責》[2006]95號
3 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與要求
3.1 負責設備部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監督及考核工作。要隨時掌握專業所存在的人員、管理、制度、設備、現場等全方位存在的問題建立問題庫,并監督所有問題的整改安排、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3.2 監督部門對各級政府、集團公司、分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監督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
3.3 監督涉及設備、設施安全的技術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狀況,涉及防火的安全管理狀況;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問題和隱患,要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3.4 參加和協助組織事故調查,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5 負責公司工傷管理、職業病防治工作。
3.6 負責公司工業衛生管理工作。
3.7 負責組織現場安全生產周稽查、整改工作。
3.8 負責電氣外委工程安全培訓,落實準入制度、現場管理及考核工作。
3.9 負責電氣方面新員工、實習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3.10 每天至少一次進入生產現場,了解、掌握各項生產工作布置、開展情況及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負責公司各重大作業、重大操作的現場監督。負責監督各重大作業、重大操作的三措到位,審核安措。
3.11 負責按比例審核電氣雙票。
3.12 負責公司多經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3.13 對相關專業內發生因監管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障礙等,負相應責任。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和安全監察部主任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安全監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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