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分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指導、監督各車間、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文件、標準;根據以上要求組織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公司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 .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職工的一級安全教育;組織對涉及特種作業的人員參加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4 .負責按規定及時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合理的發放和使用。
5 .研究公司的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消防、職業衛生狀況、及時發現技術、管理缺陷并提出整改建議;監督、督促各單位及時整改隱患。
6 .負責辦理公司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的各項相關手續。落實有關的安全、消防、職業衛生措施要求。
7 .按照各項事故管理的要求進行安全事故的匯報,并監督、組織公司內的事故調查工作;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人員、設施、物資并組織演練。
8 .組織公司的各項安全、消防、職業衛生安全檢查并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9 .對安全工作中突出貢獻或有重大違章違紀行為的人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