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業人員應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駕駛員:
1)持有機動車駕駛員資格五年及以上駕齡,駕駛經驗豐富,職業道德好,業務技術精,服從崗位安排,聽從車輛調派。
2)持有相應的有效從業資格證書。
3)聘用前,三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4)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癥,有較好穩定的心理素質,文化初中及以上程度,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勝任駕駛崗位工作。
2.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
1)持有相應的有效從業資格證書,工作經驗豐富,職業道德好,業務技術精,服從安排,聽從調派。
2)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癥,有穩定的心理素質,文化初中及以上程度,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勝任裝卸管理員崗位工作,能勝任押運員崗位工作。
二、受聘人員應進入下列錄用工作程序:
1.駕駛員:
(1)初試由職能部門進行形象目測,綜合性面試。
(2)初試合格后進入常規理論考核,車輛駕駛技能測試。
(3)理論考核和技能測試合格后,經醫院進行常規體檢。
(4)體檢合格后的名單報企業主管領導審核,經審核同意錄用的駕駛員,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5)準入崗位后的試用期三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至六個月,同時簽訂安全運輸責任書,行車安全保證書。
2.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
(1)初試由職能部門進行形象目測,崗位專業知識面試。
(2)初試合格后進入常規理論考核,專業技術測試。
(3)理論考核和技能測試合格后,經醫院進行常規體檢。
(4)體檢合格后的名單報企業主管領導審核,經審核同意錄用的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員,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5)準入崗位后的試用期三個月,同時簽訂安全裝卸或安全押運責任書。
三、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凡有下列行為的可終止聘用,即予辭退:
1駕駛員:
(1)有章不循,不服從管理和調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
(2)違章、肇事或被公安機關處以扣證一個月以上的。
(3)在試用期內,發現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
(1)不服從管理和調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違反崗位操作規程,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
(2)在裝卸或押運過程中,擅離崗位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在2000元及以上的。
(3)在試用期內,發現有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實際工作中不能勝任該崗位工作的。
四、勞動保護制度:
1.公司根據崗位工種的分工,每月定期給員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福利補助金和崗位補貼。
2.根據勞動法規定,在節假日公司合理安排員工休息,如需加班,發放的待遇參照國家規定執行。
3.企業員工應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福利補助金和崗位補貼的經費由企業按照年度利潤的10%提取,使用后的余額傳入下年度使用。
4.各崗位員工須熟練掌握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避免在生產中出現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