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以所有涉爆人員為單位組織開展活動,由企業負責人組織召開做到“時間、人員、內容”三落實;
2、安全例會內容:
(1)、學習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涉爆安全管理工作;
(2)、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回顧,總結上階段涉爆安全工作進展情況;,針對上月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并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個人;
(3)、針對上次的安全例會上布置的工作進行檢查;
(4)、對上階段發生的有關民爆事故進行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及責任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提出處罰意見,以便吸取教訓;
(5)、對下月安全活動的工作打算,包括安全學習的內容、安全檢查的重點等。
(6)、互相交流民爆安全生產方面的經驗,提出下一步民爆工作計劃。
3、認真做好每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會議記錄,要求字跡工整、清晰,內容包括會議時間、主持人、參加人員、缺席人員姓名及原因;
4、企業負責人、涉爆人員必須參加例會,不得缺席,并記錄進行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