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安全標準化實施方案開展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2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負責建立工藝安全管理體系。
3負責編制或修訂能確保安全生產的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參與安全規程的修訂。
4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掌控工藝安全指標,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運行。
5組織工藝工程環保類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事故調查,編制事故報告。
6參照執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定期參加重大危險源檢查,使其安全技術指標和工藝指控在安全使用標準范圍內。
7負責全公司生產的日常調度,合理調節水、電、蒸汽、氮氣等原材料和動力,有序調度指揮生產,及時協調處理安全問題,確保裝置安全運行。
8出現險情時,及時參與搶險救援,認真履行應急救援預案分工的職責。
9有計劃的合理組織安排生產,確保穩定運行。
10掌握系統運行狀況,督促車間及時消除工藝缺陷,確保系統完好狀態。
11在進行搶險過程中有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技術主導權。
12負責新技術應用、新工藝流程開車時的試驗、調試工作,全面分析潛在的危險因素,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應對措施,及時修訂控制參數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13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檢修計劃,并確保檢修期間各項工作均有安全保障措施。
14負責公司基建工作,確保各類基建工作開展時落實安全措施。
15負責公司日常生產工藝指標審查工作,確保各部門工藝指標均在規定范圍內,保證生產系統安全平穩運行。
16根據國家相關標準開展質量標準化建設,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質量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