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指揮職責
(1)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定期召開會議。
(2)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及時掌握事故現場態勢,全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確定事故現場指揮長和事故現場施救組長。
(4)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5)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6)確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職責。
(7)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8)接收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9)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10)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二)副總指揮職責
(1)副總指揮兼行動協調組組長,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搶救報告、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專家組管理,提供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工作,聯系上級應急救援工作組,組織醫療救護隊對現場受害人員的救護,確定醫療救護隊的衛生醫療裝備。
(2)副總指揮兼搶險救援組組長,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散現場人員,撲滅火災,控制泄漏,負責現場的應急監測,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鑒定,做好廢棄物品的處理。負責維護現場,收集相關數據。負責安全保護用具,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監督工作。負責安全教育宣傳工作。
(3)副總指揮兼后勤保障組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暢通,人員散,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秩序,負責通訊、供電、供水保障。
(三)成員職責
(1)+++、+++、+++、+++、+++、+++、+++、+++為事故現場施救人員。積極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學習和演練,接受指揮部的指令和調動,積極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做好安全保護用具,消防設備的保養工作,負責維護現場,認真收集相關數據。
(2)+++、+++、+++、+++、+++、+++為警戒、醫療、保障組成員,積極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學習和演練,接受指揮部的指令和調動。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無關人員的散、交通暢通,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負責供電、供水、搶險物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