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落實總公司安全生產總體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專業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制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懲機制;
(三)負責開展危險源、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督促治理事故隱患,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四)組織開展勞動安全“三同時”工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審核把關及使用管理;負責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管理;組織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工業煤氣安全防護工作;
(七)負責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管理工作;
(八)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積極總結、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經驗;
(九)組織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負責工傷事故、安全類違規違制的管理、統計分析及工傷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