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建立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公司每季、礦每月、井(區、科)每旬、段隊每周一次;
(2)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主持;
(3)專門研究安全問題;
(4)形成紀要上報下發。
2、必須建立安全活動日制度
(1)每旬一次;
(2)由井區長、段隊長主持;
(3)參加人數應達到80%以上,活動內容要有記錄。
3、必須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1)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日常現場安全巡回檢查制度;
(2)井口檢查管理制度:每一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戴安全帽,帶礦燈及入井人員檢身制度和清點制度;
(3)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必須有礦主要領導參加,必須有檢查記錄,查出的隱患必須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限期整改。
4、必須建立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工作必須納入各種形式經濟承包外包合同中,作為計發工資、獎金的重要考核指標;
(2)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予表彰,事故多的單位不能評為先進單位,事故責任者不能提拔受獎,真正發揮安全工作一票否決權的作用。
5、必須建立各級領導下井跟班制度,每月下井的天數,不少于主管部門的規定。
6、必須建立各級領導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7、必須建立工人崗位責任制和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必須建立職工健康管理制度:
(1)必須成立勞動鑒定委員會;
(2)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
(3)患有禁忌者不得從事井下或粉塵作業,職業病患者及時給予治療,調離;
(4)女工不得從事井下作業,以及特別繁重體力和有強烈震動的作業;
(5)職工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班中餐,不得變相以錢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