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我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繼續鞏固質量標準化成果,夯實安全工作基礎,特制定以下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一、驗收制度
1、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每月對安全生產系統井巷工程質量及井上、下十一個專業全面檢查一次,評分結果在月底安全例會上通報。
2、每天質量檢查組成員三班入井,共同參與對該周確定檢查專業各地點環節的安全質量檢查監督工作。
二、驗收辦法及要求
1、驗收人員要熟知驗收標準,帶好驗收表格、卷尺、線繩等驗收工具進行驗收。
2、檢查采用均勻隨機抽點的辦法,采掘工作面的驗收點一般不少于5個。
3、現場要嚴格按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得分,不得弄虛作假,做到“誰檢查、誰得分、誰簽字、誰負責”。
4、對特殊的工程要組織有關單位負責人進行專門檢查驗收。
5、驗收檢查出的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單位。
6、檢查的原始記錄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要歸檔保存,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匯總各專業的存在問題,及時送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7、對檢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回查,對沒有按時改正的要追查原因,進行處罰。
三、評分定級
1、每次檢查結束,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對檢查情況進行匯總,依據山西省煤炭工業廳編制的《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及本公司實施細則進行打分定級。
一級:檢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專業不低于90分,其它4個專業不低于80分。
二級:檢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專業不低于80分,其它4個專業不低于70分。
2、凡存在《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第八條十五項重大安全隱患之一的礦井以及不符合國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廳相關規定的,不予認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等級。
四、考核獎懲制度
1、月排名考核獎懲:單月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評分排名,按隊考核,第一名獎勵30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三名獎勵500元,最后一名罰1500元,并和每月“個人安全賬戶”中10%的質量標準化工資掛鉤。
2、月打分考核獎懲:對每月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評分不達80以上的專業每次罰款500元,全部由管理人員(組長、班長、跟班隊長、副隊長、隊長、分管副部長、部長)承擔。
四、總結上報
每月27日前,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將上月各專業評分和隊組考核情況及獎勵等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上報企管辦,并將每月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考核匯總表經安全副總簽字后上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