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 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經費支也及合理使用情況。
(3) 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4) 審查各項安全罰款的出處,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法規。
(5) 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6) 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 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 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經費支也及合理使用情況。
(3) 按照“三同時”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