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經營與安全的“五同時”原則。
(2)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經營,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 規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安全監督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
(3)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和事故時,要果斷采取措施,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 參加安全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在生產經營會議上給予表揚或批評。
(1) 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經營與安全的“五同時”原則。
(2)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經營,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