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支持企業的勞動保護專職機構和人員開展日常工作。
2、 貫徹招待并督促所屬部門對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會議、批示和和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3、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 的計劃地組織干部學習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早批本企業制定的各項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并督促基層單位和職工貫徹執行。
5、 按國家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保證經費的落實。
6、 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近三不放過”原則,分析發生事故原因,對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同時要吸取教訓,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