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級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具體落實搞好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協助經理、副經理、科長搞好全公司安全生產。
2. 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動火證的簽發、防毒、防暑降溫、勞動保護、夏季“四防”、冬季“四防”安全月活動及日常性的安全工作,做好車間級安全員的指導工作,組織搞好安全檢查和各項安全生產的競賽活動。
3. 認真落實安全教育制度,搞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宣傳工作定期組織崗位職工進行操作規程、安全知識的考試工作,配合公司按時做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復審工作。
4. 組織制定與修改安全生產管理標準或制度,負責審查安全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 經常性的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發現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險時,有權停止其作業,撤出人員,再向上一級領導報告。
6. 監督檢查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落實整改情況,協助有關單位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實現。
7. 負責從事高空、危險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8.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傷亡事故,煤氣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負責工傷事故的管理、統計上報工作,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 配合車間做好煤氣設施檢修、動火、置換、帶氣作業,現場安全監護工作。
10. 對起重機械、電器設備、鍋爐、受壓容器、氣瓶、安全裝置、機動車輛、危險物品、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