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協助安全生產廠長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規定,做好全廠生產調度、協調工作,為全廠安全生產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2掌握生產動態,組織均衡生產,及時解決影響均衡生產的問題,保證生產安全有序進行。
3負責接收和傳達上級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通知、通報、會議精神,做到上通下達,并督促落實。
4組織編寫、修訂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制定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認真檢查、考核,對考核結果負責。
5組織編制生產計劃,并做好平衡審核工作,合理地安排生產運行負荷,確保生產安全、穩定、經濟、長周期、低消耗運行,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并按批準下發的計劃組織實施。
6領導組織對生產工藝指標執行的考核,并組織人員深入現場對工藝指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掌握生產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生產中發生的問題;組織對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等工作。
7組織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工作;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安全生產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8領導組織督促車間建立健全各種工藝指標臺帳、檔案,檢查工藝技術資料的歸檔工作;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報各類技術報表。
9領導組織進行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排查工作,必要時配合有關人員制定處理意見和方法。
10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做到自己不違紀,部門不違章。
11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積極響應應急預案、行使調度職權,協助廠領導及時組織人力、物力、車輛進行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12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分析、研究并上報相關領導,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3按規定組織本部門職工進行業務技術學習,提高管理、技術水平。
14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制止各種違章指揮和違規操作現象。
4.17.15負責監視調度室報警儀監控畫面,發現異常及時通知車間處理,并做好日常監控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