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等,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2.制定安全教育計劃及培訓考核計劃;
3.審批重大工藝處理、開停車、檢修、施工的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審批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
5.對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管理的要求;
6.組織安全檢查及對重大事故隱患管理的要求;
7.在企業廠長(經理)不在時,履行廠長(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8.協助廠長(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9.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