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管副經理領導下,保衛全廠安全,并負責全廠消防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保衛公司生產安全,維護內部治安。負責保衛全公司不受破壞,保衛生產要害部位,經常對要害部位、物質倉庫、油庫、炸藥庫等進行巡視檢查,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2.貫徹“以防為主,一消為輔”的消防方針,認真制定各項消防制度,并保證有效的貫徹執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的消防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設備、物資不受損害。
3.負責組織領導,訓練義務消防隊,對群眾進行消防教育,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保養、管理,使用消防器材和設備經常處于戒備狀態。
4.負責公司危險物品的領取、使用、保管等規章制度的制定與落實,認真監督檢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發生重大事故時,應負責保衛事故現場。參加有專門破壞嫌疑事故的調查分析。負責發生火災后現場的指揮和撲救、警戒、報警及向上級報告情況,事后會同有關部門的組織調查,提出調查結果及處
理意見。
6.負責對公司職工進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