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工藝安全技術、電氣設備、安全設施、安全裝置、輸電線路、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安全裝置儀表及安全運行的監督檢查管理,以及與工藝相關的安全裝置的正確合理使用。
二、參加“三同時”審查工作,參加“四新技術安全技術”可靠性審查。
三、參加本職業務內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查找,并督促整改工作。
四、負責企業一級、二級動火證的審查簽批工作,負責特級動火證的監督實施及現場監護工作。
五、負責“作業證”的管理工作,做到一日一查。
六、參加企業安全裝置的校驗工作,安全設施的檢查督導工作。
七、對人身傷害事故、爆炸事故、著火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進行管理,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處理,整理有關資料,建立事故管理臺帳。
八、宣傳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堅持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日常教育、轉崗教育和特殊工種教育培訓工作。
九、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工作,工傷事故的管理和處理,醫療費審批工作。
十、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落實并按時完成。
十一、組織參加各種安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