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生產人員能夠及時學習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操作規定及規章制度,提高各級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規范各級生產人員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一,安全生產部及風場應配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國家法律類:
安全生產法、電力法、勞動合同法;
2.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類:
包括變電部份、線路部份、熱力和機械部份;
3. 規程及系統圖類:
變電站運行規程、風力發電機組運行規程、風電場安全工作規程、風力發電場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運行規程、調度規程及電氣一次系統圖、華北區域風電場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
4.下發的規章制度類:
4.1. 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2.隱患排查制度;
4.3.缺陷管理制度;
4.4.防誤工作管理制度;
4.5.保護投退制度;
4.6. 兩票管理制度;
4.7.事故調查管理制度;
4.8.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9.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4.10.二次防護制度;
4.11.設備異動管理制度;
4.12.助爬器管理制度;
4.13.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4.14.爬梯作業管理制度;
4.15.風機防火管理制度;
4.16.雙細則考核制度;
4.17.接地線使用管理制度;
4.18.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4.19.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4.20.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4.21.設備可靠性管理制度;
4.22.交接班制度;
4.23.定期定期輪換制度;
4.24.巡回檢查制度;
4.25.風電場事故應急預案;
4.26.安全費用管理制度;
4.27.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4.28.安反措管理制度;
4.29.交通管理辦法;
4.30.電力設施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4.31. 風電場反措;
4.32. 消防管理制度;
4.33.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4.34. 風場急救藥品管理規定;
4.35. 風電場防災減災管理制度;
4.36. 福光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及考核管理細則;
4.37. 風電場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和信息報送制度;
4.38. 福光公司應急管理辦法;
4.39. 風電場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4.40. 風場檢修管理制度
4.41. 風場設備專責制
5.下發的規定類:
5.1.公司事故異常認定標準;
5.2.“三種人”名單通知;
5.3.典型操作票;
5.4.千項操作無差錯管理規定;
5.5.技術監督網成員及職責;.
5.6.技術監督實施細則;
5.6.安全監督網成員及職責;
5.7.安全生產“十條禁令”;
5.8. 生產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配備規定.
二、配置及管理規定:
1.風場配備兩套,一套由安全員統一管理放置在安全員辦公室;一套配備在控制室,由當班人員管理,交接班時作為交接內容進行檢查交接。
2.安生部配備一套由安培專工統一管理放置在辦公室。
三、各級生產人員應配備的制度及規程:
1.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類:
包括變電部份、線路部份、熱力和機械部份、風電場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2. 規程系統圖類:
變電站運行規程、風力發電機組運行規程、風電場安全工作規程、風力發電場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繼電保護規程、調度規程、電氣一次系統圖;
四、生產各級人員可登錄公司協同獲取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