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在廠內吸煙及攜帶火柴、打火機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入廠。在廠區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必須按規定辦理用火手續,并經批準后,方可用火。
2嚴禁穿帶鐵釘的鞋入廠。按規定著裝,不準穿涼鞋、高跟鞋、拖鞋和化纖服裝進入生產崗位。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檢修施工現場。不系安全帶,嚴禁高空作業。
3嚴禁用汽油、溶劑等擦洗各種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
4未辦理《車輛進裝置證》和未戴防火罩的各種機動車輛嚴禁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5在易燃易爆區內,禁止用石子或鐵器等物件敲打設備、容器、管道及混凝土構件。
6嚴禁就地排放輕質油品、液化氣、瓦斯及化學危險品。
7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試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8在班前、班后不準喝酒。生產崗位不準光足、赤背、睡崗、串崗、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9進廠后不得隨意進入裝置、罐區和進入打開的設備、容器、管溝及下水井。禁止進入有毒有害和缺氧地點作業或休息。嚴禁亂動儀器、儀表、閥門和電器設備。非本崗位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行操作。
10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正在運轉的設備嚴禁擦洗,帶油、帶氣、帶壓不準拆卸。
11檢修作業(包括進塔入罐、設備檢修、電氣作業、破土施工等)必須辦理工作票。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進行檢修。檢修后的設備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12進廠車輛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嚴禁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無證開車、人貨混載和帶病行駛。
13無關人員禁止進入設備起吊現場,起吊物件下面不得有人。
14工作應聽從指揮,加強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卡片,密切聯系,加強協作,注意安全。
15不準帶小孩和未經安全教育的外來人員入廠。外來參觀人員必須有專人陪同。
16不準堵塞或切斷消防通道,不準損壞安全檢測儀表、消防器材和防毒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