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2.協助項目經理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定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本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參與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施工方案。
3.督促項目部領導,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思想教育。
4.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權,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隨時隨地督促有關人員解決不安全問題和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行為。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先停產,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報處理。
5.負責組織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作業情況的檢查監督。
6.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7.作好本項目安全生產文件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