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 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 健康監護檔案冊。
1.2 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 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 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 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 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 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 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 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四、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