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4、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做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以及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