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設施安全規范
1.1公司技術部門負責制訂設備設施操作規范,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各級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作人員不得違章操作或冒險作業,有權利拒絕違章指揮。發現設備及設施有異常現象時,及時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有關負責人。
1.2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要由生產技術部門經理、使用部門經理、安全主任組成的視察組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所有設備都要存檔,分類管理。生產設備或生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不得擅自修理。特種設備必須通過國家有關部門驗收、發予合格證之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進行預防性保養計劃,定期維修保養。
1.4公司所有設施在設計、施工、使用時必須同時進行安全評估,保證安全設備設施同時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
1.5一旦發現所使用的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主管人員,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1. 6對電器設備﹐光管等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的設計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朮規定。
1.7禁止任何人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待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2、現場環境及人員安全規范
2.1生產現場的工具、材料、工位器具等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碼放整齊、牢固。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2.2 發生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3公司依照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和政策管理安全衛生工作,建立整潔有序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未經培訓合格經過許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機器、設備及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