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主持本單位安全施工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單位安全監督部門。
2、批閱上級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3、審定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F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保證本單位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本單位安全獎懲辦法的實施。
6、保證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7、組織并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工作。
8、按“三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人身輕傷、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并指揮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
二、副經理安全職責:
1、領導和協調各只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單位的生產調度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計劃部門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一起同時下達,同時考核,確?,F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3、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性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4、負責組織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6、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7、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前,必須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
8、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9、參加人身輕傷及嚴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三、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領導職責。
2、組織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程序中規定的重大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
5、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批報。
6、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7、參加安全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8、參加人身輕傷及嚴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制定技術性防范措施。
四、安全員安全職責:
1、監督、檢查工地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有權制止和出發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2、參加本項目部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性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
3、參加項目部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工地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