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考核制度為本企業內部考核制度,為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以便于公司對本企業自身進行自檢。
第一條 公司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并設立獎勵基金。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予以獎勵;對安全工作嚴重失職、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章調度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
第二條 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在進行工程施工時,都必須按照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沒有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公司將責令項目部停止施工,并對工地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對有施工組織設計而不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的工地,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三條 對各工地安全生產記錄資料進行檢查,對安全資料不全的工地進行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四條 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第五條 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工地項目部進行考核評分,為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第六條 對于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本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ㄒ唬╊A防、制止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者;
?。ǘ┒嗄晡窗l生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工地項目部;
?。ㄈ└纳苿趧訔l件,控制職業危害成績顯著者;
(四)開展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管理、監督、教育成績突出者;
?。╆P心、支持、幫助工地現場,有突出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