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接領導責任,協助法定代表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際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劃等號項目施工方案。審批本企業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外包施工隊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本企業工作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6、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