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必須按要求設治安保衛機構和相應組織,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保衛、安全人民將責任落實到具體人。
二、各項治安管理工作制度齊全,有專人檢查、落實。
三、不得雇傭無戶人員,年老體弱人員擔任警衛編外人員擔任警衛工作。
四、廠部警衛,夜勤人員按要求配齊電話、照明、報警裝置和值班記錄冊。
五、警衛、值班人員發現必須按時到崗、認真交接、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嚴禁遲到、早退、睡覺、脫崗或酒后上崗。
六、警衛、值班人員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報告處理,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七、警衛、夜勤人員嚴格執行出入廠手續,做好人、車、貨物的登記,查驗證制度。
八、公司每月至少對所轄內的治安安全防范情況做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不聽勸說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