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時閱處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結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并組織貫徹落實。
3、健全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所屬職能部門把圍繞安全生產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每月至少兩次深入生產現場和分管工作范圍內的部門,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所屬部門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5、負責督促分管的部門接受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檢查,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對所發生的事故負領導責任。
6、組織所屬職能部門做好新工人上崗前的培訓考核工作。
7、組織所屬職能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依法處理勞動糾紛,保證公司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及時做好因工傷亡及比照因工傷亡員工善后撫恤等勞動保險工作。
8、組織所屬職能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保護電力設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規及規定,健全保衛、消防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組織治安、消防安全大檢查和防火演習,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外力破壞及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組織所屬職能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規及規定,健全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制訂安全行車措施,并負責督促實施。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0、督促所屬職能部門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組織供應質量合格、數量充足的物資(包括材料、燃料、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勞保用品等),并建立嚴格的保管、領用制度。
11、組織所屬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醫療保健、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及生活福利設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及規定,組織員工定期進行健康狀況檢查,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和安全生產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12、督促所屬職能部門在簽訂對外工程、勞務合同時必須要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嚴格履行資格審批手續。